▲鄙视卖春捧AV女优?宜兰地院轻判应召业者。
宜兰地方法院最近审理的3起妨害风化性交易案都轻判2个月到半年,法官认为,外界都鄙视性工作者,却对日本的AV女优趋之若鶩,这是很矛盾的,才会选择轻判;宜兰地检署也尊重判决,不打算上诉。
穿着洋装从车上慢慢走下来,还不忘再拉一下迷你裙,蹬着高跟鞋扭腰摆臀走进大门,应召女子跟着马伕进到旅馆准备接客,却被埋伏员警逮个正着。过去只要卖淫被依妨害风化罪起诉,根据刑法第231条规定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10万元以下罚金,通常应召女子初犯会判半年以下,如果是应召站业者,初犯判半年,累犯则是1年以下。
但宜兰地方法院最近审理礁溪温泉区查获的3起性交易案,判决却跌破大家眼镜,只轻判2个月到半年,可易科6万到18万元罚金,法官明显「手下留情」,主要原因是,合议庭认为,提供性服务的工作者大部分都是弱势女性,但现阶段社会对于性工作者这个议题大多避而不谈,对性工作者都投以鄙视眼光,却对AV女优趋之若鶩,把她们当成高人气偶像明星看待,甚至不少厂商还砸大钱找她们代言,非常矛盾。
合议庭认定,这些应召业者没有以强暴或胁迫手段逼迫女子卖淫,也没有不当剥削情形,恶行非重大,因此选择轻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