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法官认为,黄男利用女大生的信任,反过来威胁,相当恶劣。
台北一名黄姓超商店员与女大生网友相约看电影,事后共宿却偷拍女方洗澡,威胁发生关系。高等法院依强制猥褻等罪判刑1年,可上诉。
判决指出,黄男与女大生在网络上相识,相约看晚场电影,散场后说服女方一起开房间,「不会乱来」,但是他偷拍对方洗澡的过程,隔天清晨以「不做爱就将影片传给罹患癌症的父亲」威胁;女方不断地被骚扰,向警方求助。
黄男辩称只有在睡觉时偷摸,不被採信。高等法院认为,被告不仅犯强制猥褻,还利用女大生的信任,得知对方父亲罹癌并且住院,以此威胁发生关系,趁人之危的举动相当恶劣。